東莞27SiMn無縫管的質量檢查和驗收標準
1 、東莞27SiMn無縫管驗收規則 1.1 、27SiMn無縫管的質量檢查和驗收,應由供方技術質量監督部門進行。 1.2 供方必須保證交貨鋼管符合相應產品標準的規定。需方有權按相應產品標準進行檢查和驗收。 1.3、27SiMn無縫管應成批提交驗收,組批規則應符合相應產品標準的規定。 1.4 鋼管的檢驗項目、取樣數量、取樣部位和試驗方法,按相應產品標準的規定。 經需方同意,熱軋無縫鋼管可按軋制根數組批取樣。 1.5、27SiMn無縫管試驗結果,某一項不符合產品標準的規定時,應將不合格者挑出,并從同一批鋼管中,任取雙倍數量的試樣,進行不合格項目的復驗。 復驗結果(包括該項目試驗所要求的任一指標)不合格,則該批鋼管不得交貨。 下列檢驗項目,初驗不合格時,不允許進行復驗: a. 低倍組織中有白點; b. 顯微組織。 1.6 、復驗結果不合格(包括初驗結果顯微組織不合格,不允許復驗的項目)的鋼管,供方可逐根提交驗收;或重新進行熱處理(重新熱處理次數不得超過二次),以新的一批提出驗收。 1.7 如產品標準未作特殊規定,27SiMn無縫管的化學成分按熔煉成分進行驗收。
2 、包裝 2.1 捆扎包裝 2.1.1 、27SiMn無縫管一般采用捆扎成捆包裝交貨。每捆應是同一批號(產品標準允許并批者除外)的鋼管。 每捆鋼管不應超過5000kg。 外徑大于159mm的鋼管或截面周長大于500mm的異型鋼管,可散裝交貨。 經供需雙方協議,每捆鋼管的重量可超過5000kg,也可小包裝交貨。 2.1.2 鋼管捆扎包裝件的形式,如圖1、圖2、圖3和圖4所示。 2.1.3 成捆鋼管應用鋼帶或鋼絲捆扎牢固。 2.1.4 每捆鋼管的捆扎道數應符合表1的規定。 表1 每捆鋼管長度,m 最少捆扎道數 ≤3 2 >3但≤4.5 3 >4.5但≤7 4 >7但≤10 5 >10 6 2.1.5 成捆鋼管一端應放置整齊。 短尺長度鋼管應單獨捆扎包裝交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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